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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3112:22信義區 宅經濟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有嚴重氣喘的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司機傅寶勝,前年開車行經新莊新海橋時,突然氣喘病發作,導致他駕駛的小黃失控越過雙黃線,撞死阮姓、鐘姓兩騎士,有「鋼鐵爸」稱號的阮男父親阮橋本和妻子提出求償,高等法院今判傅男、台灣大車隊須連帶賠償阮父217萬餘元,阮母259萬餘元,共476萬餘元;還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傅男在肇事前2個月,就因一直咳嗽並就醫,醫生診斷是氣喘,開出類固醇,以及須隨身攜帶的氣管擴張劑等藥物,並警告病發嚴重時,有致命危險,另也檢驗出傅男的肺活量有嚴重問題,一秒最大呼氣量已低於標準,依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等規定,馮男已須將駕照繳回公路監理機關。

前年4月19日晚,傅男仍駕駛小黃,沿板橋區中正路、新海路往新莊行駛時病發,他想使用擴張劑卻已用盡,他於是開上新海橋,想回泰山住家拿藥,卻在橋上越咳越嚴重而昏厥,導致車輛失控跨越雙黃線,先後撞擊對向的阮聖翔、鐘萬金兩機車騎士,兩人經送醫都傷重死亡。

刑事部分,最高法院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傅男1年4月確定,阮男父親阮橋本及母親也提出民事求償,其中阮父為紀念愛子更將肖像刺在身上,身心遭受極大痛苦下,要求傅男以及僱主台灣大車隊須賠償阮父415萬餘元、阮母389萬餘元。

傅男則辯稱純屬意外,事故發生時,有通知台灣大車隊,車隊便派人前來拆車隊頂燈、車邊廣告,事發後沒有工作,僅仰賴殘障補助及友人接濟,沒錢賠償,台灣大車隊則稱,沒有僱用傅男,僅提供載客資訊服務,強調無須與傅男負連帶賠償。

一、二審均認定,台灣大車隊對入隊司機有進行監督、訓練,傅男也接受車隊調派、管理,認定兩者有僱傭關係存在,一審判決台灣大車隊、傅男須連帶賠償阮父216萬餘元、阮母209萬餘元,共425萬多元,高院審理後,判決應再增加賠償阮父、阮母共51萬多元,共476萬多元。

台北 宅經濟石門區 宅經濟51420188AB7DCBE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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